1:公民向什么地方、什么机关办理申请前往香港、澳门的手续?
各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受理的业务范围:
(一)申请赴港、澳探亲;
(二)申请往来港澳地区商务签注;
(三)深圳常住户口人员港澳游;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业务范围:
(一)深圳市企业申办商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
(二)申请赴港澳地区就业、就学、培训、乘务等非公务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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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人可以申请赴港、澳探亲?
我市常住户籍居民,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赴港、澳探亲:
(一)有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的。
(二)有直系亲属因私应聘在香港、澳门工作的。
(三)有直系亲属在香港、澳门就学的。
(四)直系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五)归国华侨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 面的。
(六)因公派驻港、澳人员的内地家属需赴港澳探亲的。
(七)其它特殊情况确需赴港澳的,如治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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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探望香港和澳门的亲属,"亲属"包括?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子女须随同申请人本人一起同时申请,申请人本人没提交申请的,其配偶、子女即不予受理;申请人的配偶、子女须是与申请人本人属同一户口所在地,才予以一起受理;申请人的子女限定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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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可安排探亲多少数?
探望配偶的、18岁以下儿童探望父母的以及60岁以上老人探望子女的,每年度可安排赴香港或澳门探亲二次;探望其他在香港、澳门定居或工作、学习的直系亲属以及探望在香港、澳门定居的近亲属的,每年可安排赴香港或澳门探亲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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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探亲签注分哪几种?
探亲签注分三个月多次签注、三个月一次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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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度内首次申请探亲须提供什么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属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和军人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二)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
(三)提交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探望应聘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或工作、就学签注(无时间限制)等证明复印件。
(四)港澳亲属关系证明书(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其中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
(二)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已满60周岁可由其子女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已在我市同一出入境受理点、持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探亲类签注的申请人,可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
(三)探亲(T)签注种类分为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三个月多次签注,自首次进入香港或澳门起累计逗留不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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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度内再次申请探亲需提供什么材料?
港澳亲属关系证明书(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其中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具体情况请参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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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探亲签注需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分局受理工作日为4天,市局审批和数据传送省厅工作日为4天,制证工作日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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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民申请赴港澳就业、就学、培训、乘务等非公务签注应符合什么条件?
我市常住户口人员、持满半年以上劳务暂住证人员和定居国外中国公民,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非公务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签注: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应聘赴香港就业的内 地居民及其配偶,21岁以下(不含21岁)未婚子女;香港特别行政区 政府根据《输入内地专业人才计划》应聘赴香港就业的内地居民。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输入优秀人才计划》从国外应聘赴香港就 业人员(不论其是持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居留权)在内地的中国籍配 偶,21岁以下(不含21岁)未婚子女。
(三)香港、澳门大学院校在我市招收的本市常住户口学生。
(四)赴港澳解决赔偿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人员。
(五)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所、医院、律师事务所等非公务人员赴港澳参加 科技、学术交流活动人员。
(六)驾驶往返香港与内地公务车人员。
(七)因其它非公务活动,如赴外国驻港澳地区领事机构面谈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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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申请赴港澳地区就业、就学、培训、乘务等非公务签注需提供什么资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探亲、商务申请表》一 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申请人近期正面免 冠浅蓝底彩色照片(规格33mmX48mm)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 上)。
申请表中的"申请人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栏,须由申请 人所在机构、企业备案负责人打勾、签名并盖公章。以下人员,还须 相关单位加具意见:
(1)持蓝印户口申请人员,须由暂住地派出所负责人加具意见、签 名并盖公章;
(2)企业备案审批负责人是境外人员的,申请表须由企业所在地派 出所负责人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
(3)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该企业的上级 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没有上级 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人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
审批打勾的内容为: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 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审核意见的单位须在申请表贴有申请人相片处加盖骑缝章。
(二)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持有效《往 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持旧证加签),提交原 《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提交往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根据申请需求签发相应 的签注:
(1)到香港接受培训、应聘到香港就业或就业者家属需赴香港的, 提交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证复印件,交验 原件。公安机关将签发与进入许可时间相应的培训、就学和就 业者家属签注。
(2)到香港、澳门大学院校读书的,提交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出具的入学录取通知书以及省 高教局考试中心录取通知书等其它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赴香港就学的,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 许可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公安机关将签发停留期为一年的多 次往返有效的学习签注。
(3)解决索赔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提交参加仲裁、诉讼 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公安机关将签发有效期为三个月以 下的商务签注。
(4)参加科技、学术交流活动的,提交单位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 括赴港澳事由、人员、时间等),境外邀请书或通知书复印件, 交验原件。公安机关将签发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的商务签注。
(5)驾驶往返香港与内地公务车的,提交香港特区政府主管部门签 发的准予该交通工具《往来香港的封闭道路通行证》以及省公 安厅车辆管理所签发的《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 》复印件,交验原件;驾驶往返香港、澳门与内地运输车的, 提交有关批文复印件,交验原件;驾驶往返香港、澳门与内地 船舶的,提交省交通厅或省航务管理局的有关批文复印件,交验 原件。公安机关将签发与有关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的乘务签注。
(6)赴外国驻港澳地区领事机构面谈的,提交面谈的相关证明,公安 机关将签发14天一次"其它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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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申请赴港澳就业、就学、培训等非公务签注的时限是多长?
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含蓝印户口人员)的申请,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分局受理工作日为4天,市局审批工作日为3天,制证工作日为2天);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申请,则待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复函后再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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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赴港澳就业、就学、培训等非公务签注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商务签注"、"乘务签注"、"学习签注"及"其它签注"的首次进入港澳地区截止期限为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培训签注"、"就业签注"及"就业者家属签注"的首次进入截止期限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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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往来港澳通行证》损坏或丢失,如何补办?
《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的签注页用完但签注仍有效或证件损坏、丢失需换领、补领2000版港澳通行证的,仍需到企业所在地区公安分局申办。申请所需资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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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广东省公安厅规定,对使用、提供虚假资料,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申请或持商务签注在港、澳违反当地法例的,除依法处理外,可将申请人和办证单位列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视情一至五年不受理申请人赴港澳和出国商务申请,并通报办证人员工作单位,一至五年不受理该办证单位因业务需要派员赴港澳、出国商务申请。对办证单位或不法分子利用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收受他人钱财牟取利益的,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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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深圳市企业申办商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须符合什么备件?
(一)个体、私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创汇30万美元以上;
(二)国有、集体及股份制企业上年度纳税额1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创汇30万 美元以上;
(三)三资企业上年度纳税2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创汇30万美元以上;
(四)减免税企业注册资金50万美元以上(不含"三来一补"企业);
(五)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高新科技企业;
(六)境外企业驻深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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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备案须提供什么资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审 批表》和该表的复印件一份;
表上"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式样"栏中,(1)原则上应由法人代表 签名,但法人代表确有实际困难不能签名的,可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 其他负责人签名,签名人也就是企业员工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审批人;(2)如果签名人是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在审批本企 业员工填写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探亲、商务申请表》上还须 经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批。(3)审批签名人不能同时兼任办证 员,法人代表除外。
(二)提交《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人员报备名单表》(按企业实 际业务需要报备,报备名单表上单位法人代表必须签名,加盖单位公 章);
(三)提交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不是"法人代表"营业执 照的单位,不予受理);
(四)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提交上年度纳税或创汇证明(纳税证明由市税务局的分局开具,但交 纳海关代征增值税的,先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科领取表格, 再到交纳税款的银行开具证明;创汇证明由本处6号窗口开具,但三来 一补企业的创汇证明由外汇管理局开具。);
(六)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和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法人 代表已委托他人签名的,只须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须交验 原件,但受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七)减免税企业,提交批准减免税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八)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高新科技企业,提交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交验原件;
(九)境外企业驻深代表机构,可免交纳税和创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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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备案的企业如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或地址的,需提供什么材料?
(一)工商局开具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重新填写一份《备案审批表》并加盖新的公章样式及法人签名;
(四)法人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的法人签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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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申请往来港澳商务签注需符合什么条件?
(一)在我市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下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境外企业驻深代表机构 等单位工作的我市常住户口人员、暂住满半年以上的劳务暂住人员和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申请人既是企业 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总经理等,又是国家公务员的,应按规定向市政 府外事办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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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商务签注有什么种类?
商务签注分为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和3年多次四种。
申请人的办证资格已经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的,可申办1年多次的商务签注;未经市局备案的企业,需要为员工办证的,直接到企业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申办14天一次或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报备办证资格详情请参阅《深圳市企业申办商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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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申请商务签注需提供什么材料?
(一)申请一年多次商务签注所需资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探亲、商务申请表》一 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 浅蓝底彩色照片(规格33mmX48mm)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申请表中的"申请人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栏,须由申 请人所在机构、企业备案负责人打勾、签名并盖公章。以下人员,还 须相关单位加具意见:
①持蓝印户口申请人员,须由暂住地派出所负责人加具意见、签名并盖 公章;
②企业备案审批负责人是境外人员的,申请表须由企业所在地派出所负 责人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
③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 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归 口管理部门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 所负责人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
审批打勾的内容为: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 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审核意见的单位须在申请表贴有申请人相片处加盖骑缝章。
(2)常住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 验原件;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暂住满半年以上的劳 务暂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的中国 护照或其他替代护照的证件、定居外国的证明和所在企业、机构工作 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深圳市企业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资格认定书》中的" 深圳市企业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审批表"和名单复印件 ,交验原件;
(4)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申请人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提交 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申请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或14天一次商务签注所需资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探亲、商务申请表》一份 (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浅 蓝底彩色照片(规格33mmX48mm)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申请表中的"申请人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栏,须由申请人 所在机构、企业备案负责人打勾、签名并盖公章。以下人员,还须相 关单位加具意见:
①持蓝印户口申请人员,须由暂住地派出所负责人加具意见、签名并盖 公章;
②企业备案审批负责人是境外人员的,申请表须由企业所在地派出所负 责人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
③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 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归 口管理部门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 所负责人加具意见、签名并盖公章。
审批打勾的内容为: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 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审核意见的单位须在申请表贴有申请人相片处加盖骑缝章。
(2)常住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 验原件;非本市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暂住满半年以上的劳务暂 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或 其他替代护照的证件、定居外国的证明和所在企业、机构工作证明的 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申请人所在企业或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4)提交申请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5)首次为本单位员工申办商务《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深圳市企 业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审批表》(分局审核、扫描该 审批表内容后,将审批表交回企业备用);以后企业再为员工申办证 件,须提交此表复印件。
(6)申请人续办证件,仍由原单位申办的,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复 印件(交验原件),可免交公司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7)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须 提交此《往来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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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申请商务签注的工作时限是多少?
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含蓝印户口人员)的申请,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分局受理工作日为4天,市局审批工作日为3天,制证工作日为2天);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申请,则待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复函后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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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申请商务签注可由办证员代办吗?
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深圳户籍人员,可以由办证员代为申请,但非深圳户籍人员办理商务签注每次申请都必须面见申请人并现场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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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深圳市常住户口人员都可以申请港澳游吗?
是的,凡我市常住户口人员,均可申请前往港澳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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